Saturday, June 11, 2005

寫於上世紀末

保險
買了保險,
一切也安全了。
花瓶破了, 便賠你一個新的。
如果感情也可以買保險的話。

賠償
撞毀了你的車子, 便得給你賠償。
毀了一份合約, 也得賠償。
可是, 毀了一份感情, 千萬不要再作賠償,
寧可要你背著「辜負」之名,
也不要你的賠償。


今天去了藥房, 買了一大堆藥品。
有消毒藥水、膠布、必理痛和安眠藥。
可是, 我被騙了。
消毒藥水殺不死那思念的細菌, 它不斷的擴散著、蔓延著, 使我的傷口惡化; 膠布也是沒用的。天啊! 我的傷口不是在外邊的! 我該把它貼在哪兒!? 必理痛! 快改名字好了! 我整盒吃了, 可是我的痛楚不但未有消除, 而且更加劇了! 可幸的是, 安眠藥還有用, 吃了一顆, 果然能好好的睡一覺。
那麼就讓我睡足一年吧!
於是, 我吃了三百六十五顆安眠藥......

(當我還是十八歲的時候, 腦袋裝著的就是這些了...
也許就是「多情自古空餘恨」...
當然別把今天的我算到那時候去了,
以為就是受了「情誡」所致...
事情要是那麼順理成章,
我的人生可真的悶人了.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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